厭學和逃學是學生學習活動中的一種“病癥”,它嚴重影響了學習活動的順利進行,對少年健康成長有很大危害性。我們應該盡快消除學生中的厭學和逃學現象,使學習過程和手段,與學習目的得到統(tǒng)一。
當今社會生子女已屬普遍,許多家長對孩子期望值過高,不顧孩子的實際情況,用“神童”的標準去要求孩子,強迫孩子學外語、背詩詞、彈鋼琴等等,一旦孩子達不到他們要求的標準,動輒嚴厲懲罰,使孩子心靈受到傷害,同時對學習產生反感,甚或與家長對抗,有的還發(fā)展到因喪失生活的信心而輕生。
厭學可表現為很多種形式,如:孩子變得不愛上學,不愿見老師,甚至每到上學前,孩子就喊“肚子疼”、“頭痛”等;有的孩子不愿做作業(yè),一看書就犯困;即使在沒有外界干擾的情況下,注意力也常常不能集中;有的孩子雖然也在看書,卻“看不進去”;不愿大人過問學習上的事情,對父母的詢問常保持沉默,或者表現煩躁,或者轉移話題;上課時常打不起精神,課后卻十分活躍,表現為“玩不夠”。而逃學作為厭學的極端行為則主要表現為不去上學。
傳統(tǒng)的婚姻和家庭的價值逐漸削弱,有些學生父母不和,經常吵架,甚至離婚。家庭解散,學生無人 教養(yǎng),無人監(jiān)護,缺少溫暖,缺少樂趣,對前途喪失向往。他們流落街頭,出沒于各種娛樂場所,尋求精神寄 托。
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教育和矯治的重要保護處分措施。它針對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特點,對學校學生系統(tǒng)深入地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藝術體育教育、科學文化教育、職業(yè)技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育法治意識和規(guī)則意識,明確基本的行為底線,糾正心理和行為偏差。
除了學業(yè)成績外,更關注學生的行為改變、心理狀態(tài)的改善以及社會適應能力的提高等方面的評估。評估方式可能包括定期的行為觀察、心理測試、學生自評、教師評價、家長評價等多種形式,以便全面了解學生的教育矯治效果。